WS/T 267-2006
职业接触酚的生物限值
发布时间:2007-01-04 实施时间:2007-07-01


酚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的有机化合物,常用于制造染料、树脂、杀虫剂、医药等。但是,职业接触酚可能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如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皮肤刺激等症状,严重时还可能导致肝、肾、神经系统等器官损害。因此,制定职业接触酚的生物限值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接触酚的生物限值,包括空气中酚的生物限值和尿中酚的生物限值。其中,空气中酚的生物限值为0.5mg/m³,尿中酚的生物限值为10mg/L。这些生物限值是根据酚对人体的毒性作用、职业接触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

本标准还规定了职业接触酚的生物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对于职业接触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生物监测,以确保其职业健康状况。生物监测方法包括采集空气中酚的样品和尿液样品,通过实验室检测来确定酚的浓度。监测频率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少于每年1次。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职业接触酚的工人的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

相关标准
GBZ/T 229.1-2010 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卫生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BZ/T 229.2-2010 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卫生规范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229.3-2010 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卫生规范 第3部分:化学因素

GBZ/T 229.4-2010 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卫生规范 第4部分:生物因素

GBZ/T 229.5-2010 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卫生规范 第5部分: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