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64.1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发布时间:2011-08-02 实施时间:2012-02-01
卫生人员是指在卫生领域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管理、教育等工作的人员。卫生人员的分类和编制是卫生信息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卫生信息的管理和交换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人员的数据元值域代码,包括以下内容:
1. 卫生人员类别代码: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药师、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
2. 卫生人员职称代码: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师、护士长、护士、技师、药师等。
3. 卫生人员执业资格代码:包括医师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技师执业资格、药师执业资格等。
4. 卫生人员学历代码:包括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等。
5. 卫生人员专业代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公共卫生等。
6. 卫生人员工作单位代码:包括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店等。
7. 卫生人员工作科室代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公共卫生等。
8. 卫生人员职务代码:包括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主管医师、主管护师等。
以上数据元值域代码的规定,可以为卫生信息系统中卫生人员相关数据的管理和交换提供标准化的基础。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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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S 364.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3部分:手术和操作
- WS 364.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4部分:药品和药物
- WS 364.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5部分:检查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