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技术规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活动。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的基本数据集,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职责、人员数量等信息;
2.卫生监督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业经历等信息。
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应当准确、明确,能够反映其职责和业务范围。卫生监督机构的地址应当详细、准确,能够方便群众前来咨询和投诉。卫生监督机构的联系方式应当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以便群众及时联系。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反映其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应当与其职责和业务范围相适应,能够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卫生监督人员的姓名应当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其个人身份和职业特点。卫生监督人员的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其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卫生监督人员的从业经历应当详细、准确,能够反映其从业经验和工作能力。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有利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相关标准
GB/T 33661-2017 卫生行业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 33662-2017 卫生行业信息元数据
GB/T 33663-2017 卫生行业信息交换格式
GB/T 33664-2017 卫生行业信息安全
GB/T 33665-2017 卫生行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