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288-2008
肺结核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08-01-16 实施时间:2008-08-01
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主要病变部位为肺部,但也可累及其他器官。肺结核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病理学、临床表现、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信息。
一、病理学诊断
病理学诊断是肺结核诊断的金标准。病理学检查可通过痰液、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支气管活检、肺组织活检等方式进行。病理学检查结果显示结核分枝杆菌的存在或典型的结核病变,即可确诊肺结核。
二、临床表现诊断
临床表现是肺结核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肺结核的临床表现包括咳嗽、咳痰、胸痛、发热、盗汗、体重下降等症状。此外,结核性胸膜炎、肺结核球、空洞等特殊类型的肺结核也有其特殊的临床表现。
三、影像学诊断
影像学检查是肺结核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常用的影像学检查方法包括X线胸片、CT、MRI等。肺结核的影像学表现包括结节、浸润、空洞、胸膜增厚等。
四、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是肺结核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常用的实验室检查方法包括痰液检查、结核菌素试验、血清学检查等。痰液检查可检测结核分枝杆菌的存在,结核菌素试验可检测机体对结核菌的免疫反应,血清学检查可检测结核分枝杆菌的抗体水平。
相关标准
GB 15900-1995 肺结核病防治规程
GB 15901-1995 肺结核病病原学检查方法
GB 15902-1995 肺结核病临床诊断标准
GB 15903-1995 肺结核病治疗原则
GB 15904-1995 肺结核病病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