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机构是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卫生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卫生机构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信息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规范卫生机构相关的数据元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WS 363.14-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4部分:卫生机构》规定了卫生机构相关的数据元,包括卫生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类型、等级、管理机构等信息。其中,卫生机构的名称是指卫生机构的正式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卫生机构的地址是指卫生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包括省、市、区、街道、门牌号等信息;卫生机构的联系方式是指卫生机构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卫生机构的类型是指卫生机构的性质,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机构的等级是指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包括三级甲等医院、二级乙等医院等;卫生机构的管理机构是指卫生机构的上级管理机构,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WS 363.14-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4部分:卫生机构》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卫生信息的收集、存储、交换和共享,提高卫生信息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相关标准
- WS 363.1-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
- WS 363.2-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2部分:人员
- WS 363.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3部分:病案
- WS 363.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4部分:医疗服务
- WS 363.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5部分: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