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483.15-2016
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第15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
发布时间:2016-07-12 实施时间:2016-12-15


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健康档案共享文档已经成为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档案共享文档是指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之间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文档,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本标准是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的第15部分,主要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的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进行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严重影响患者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郁症、抑郁症等。这些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随访,因此健康档案共享文档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的健康档案共享文档的内容和格式,包括以下方面:

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3.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检查。

4. 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5. 诊断:包括疾病名称、病情分级等。

6. 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

7. 随访:包括随访时间、随访内容、随访结果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健康档案共享文档的格式要求,包括文档类型、文档结构、数据元素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健康档案共享文档的传输、存储和使用的要求,包括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权限控制等。

相关标准
GB/T 19620-2018 健康信息数据元和术语分类与编码
GB/T 2409-2017 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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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930-2011 医疗信息术语编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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