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40-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39部分:住院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住院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期间,上级医师对患者病情的观察、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情况进行记录的文档。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住院病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安全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住院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内容、格式、编码、命名、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内容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查房日期、主要病情、治疗方案、护理措施、医嘱执行情况、医嘱变更情况、医嘱停止情况、医嘱执行结果、医嘱问题及解决情况等内容。
2. 格式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采用结构化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表格、列表、段落等形式,便于信息的整理和查询。
3. 编码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采用国家标准的编码规范进行编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命名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采用规范的命名方式进行命名,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查房日期等信息,便于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5. 存储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存储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传输要求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采用规范的传输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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