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48-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48部分:住院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住院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在手术后第一次入院后的病程记录。本标准适用于住院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1. 病程记录的内容要求
病程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历号等;
(2)入院情况:包括入院时间、入院诊断、主要症状、体征等;
(3)手术情况: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时间、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指征、手术操作、手术并发症等;
(4)术后情况:包括术后时间、术后诊断、术后处理、术后并发症等;
(5)治疗情况:包括用药情况、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
(6)出院情况:包括出院时间、出院诊断、治疗结果、出院医嘱等。

2. 病程记录的格式要求
病程记录应采用XML格式进行编码,符合国家标准GB/T 15657-1995《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编码规则》和GB/T 18030-2005《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的要求。

3. 病程记录的命名要求
病程记录的文件名应采用以下格式:住院号_病历号_病程记录类型_记录时间.xml,其中病程记录类型为“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记录时间为病程记录的编写时间。

4. 病程记录的存储要求
病程记录应存储在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格式进行存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程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病程记录的传输要求
病程记录应通过医疗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传输,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确保病程记录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相关标准
- WS/T 500.1-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1部分:总则
- WS/T 500.2-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
- WS/T 500.3-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3部分:住院病历
- WS/T 500.4-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4部分:体检病历
- WS/T 500.5-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5部分:妇幼保健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