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2-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病历已经成为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病历的标准化和共享对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的要求和规范,以便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
本标准适用于门诊和急诊病历的电子化,包括门诊和急诊病历的记录、管理、查询和共享等方面。本标准要求门诊和急诊病历的电子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门诊和急诊病历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医嘱等内容。
2. 门诊和急诊病历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术语和编码,以便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
3. 门诊和急诊病历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格式和结构,以便于电子病历的记录、管理、查询和共享。
4. 门诊和急诊病历应当采用标准化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
5. 门诊和急诊病历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接口和协议,以便于不同医疗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同时,本标准的实施还可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相关标准
GB/T 19620-2017 电子病历术语和编码规范
GB/T 2409.1-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GB/T 28281-2012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GB/T 29304-2012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GB/T 29843-2013 电子病历应用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