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护理记录是指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对患者进行的各种护理措施和观察结果的记录。一般护理记录是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标准规定了一般护理记录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便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
1. 一般护理记录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等;
(2)护理记录时间:包括记录时间、记录人、审核人等;
(3)护理措施:包括患者的生活护理、皮肤护理、营养护理、口腔护理、排泄护理、卫生护理等;
(4)观察结果: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疼痛程度、精神状态等;
(5)其他内容:包括患者的特殊情况、护理措施的效果、医嘱执行情况等。
2. 一般护理记录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格式规范:文档应采用XML格式,符合国家标准GB/T 19683-2005《信息交换用XML文档结构》;
(2)数据元标识符:文档中的数据元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0.1-2008《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1部分:数据元》中的标识符;
(3)数据元值域:文档中的数据元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0.2-2008《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2部分:值域》中的值域;
(4)数据元命名:文档中的数据元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0.3-2008《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3部分:命名》中的命名规则;
(5)数据元定义:文档中的数据元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0.4-2008《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4部分:定义》中的定义。
相关标准
GB/T 19683-2005 信息交换用XML文档结构
GB/T 22600.1-2008 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1部分:数据元
GB/T 22600.2-2008 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2部分:值域
GB/T 22600.3-2008 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3部分:命名
GB/T 22600.4-2008 医疗信息分类与编码第4部分: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