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21-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1部分:出入量记录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出入量记录是医疗过程中重要的临床数据之一,对于患者的治疗和护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中出入量记录的数据元素、数据结构、数据值和数据交换格式等内容,旨在提高出入量记录的规范化程度,保障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包括出入量记录的采集、存储、查询、传输等环节。本标准所涉及的数据元素包括出入量记录的时间、类型、数量、单位、途径、备注等,其中时间和类型为必填项。

本标准要求出入量记录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SS,类型包括饮食、口服药物、静脉输液、引流、排泄等,数量和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途径包括口服、鼻饲、胃管、膀胱导管、静脉注射等,备注可以填写出入量的特殊情况或者医生的建议等。

本标准要求出入量记录的数据结构为表格形式,每条记录应当包括时间、类型、数量、单位、途径、备注等数据元素,表格中的记录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本标准要求出入量记录的数据交换格式为XML格式,具体格式参见本标准附录A。

本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出入量记录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出入量记录的采集、存储、查询、传输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保证出入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医疗机构应当对出入量记录的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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