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22-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2部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高值耗材在医疗过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高值耗材使用记录是医疗机构管理和监控高值耗材使用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高值耗材使用记录的共享和互通,本标准制定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在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中的数据元素、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高值耗材使用记录的电子化管理,以及医疗机构之间高值耗材使用记录的共享和互通。本标准所涉及的高值耗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晶体、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植入式耳蜗等。

本标准规定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在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中的数据元素,包括高值耗材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科室、使用医生等。其中,高值耗材名称和规格型号应当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命名和编码,以便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共享和互通。

本标准还规定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在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中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格式。数据结构应当采用XML格式进行描述,数据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数据交换的要求,包括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记录的管理水平,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本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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