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00.29-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2-01


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进行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而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征得同意的书面文件。特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核素检查、CT、MRI、PET-CT、超声心动图等;特殊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介入治疗、放疗、化疗等。

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 检查或治疗名称、目的、方法、风险、注意事项等;
3.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或指纹;
4. 医生签名或盖章;
5. 签署日期。

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当采用电子签名或数字签名的方式进行签署,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当保存在电子病历共享文档中,并应当与患者的其他医疗信息一起共享。

相关标准
- WS/T 500.1-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1部分:总则
- WS/T 500.2-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2部分:基本信息
- WS/T 500.3-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3部分:病史
- WS/T 500.4-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4部分:体格检查
- WS/T 500.5-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第5部分:辅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