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78.3-2017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第3部分:微量元素
发布时间:2017-09-14 实施时间:2018-04-01


微量元素是指人体所需量极少的元素,但对人体生长发育、代谢、免疫、神经、内分泌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3部分:微量元素的内容,旨在为人们提供科学的膳食指导,保障人们的健康。

本标准将微量元素分为以下9类:铁、锌、铜、锰、碘、硒、钼、铬、镉。其中,铁、锌、铜、锰、碘、硒、钼、铬为人体必需元素,镉为人体有害元素。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微量元素的生理功能、参考摄入量、适宜摄入范围、食物来源、摄入建议等。其中,参考摄入量是指人群中绝大多数人所需的平均摄入量,适宜摄入范围是指人群中绝大多数人所需的摄入量范围。

本标准还规定了各种微量元素的缺乏症、中毒症状及其预防措施。例如,铁缺乏可导致贫血、免疫力下降等,而铁中毒则可导致呕吐、腹泻、休克等。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本标准还提供了一些膳食建议。例如,建议人们多食用富含铁、锌、铜、锰、碘、硒、钼、铬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瘦肉、鱼虾、蛋类、豆类、蔬菜、水果等。同时,也提醒人们注意镉的摄入,避免食用含镉过多的食物,如烟草、海产品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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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镉、砷、铬、汞的测定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镉、砷、铬、汞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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