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459-2018
常用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的临床应用和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8-12-11 实施时间:2019-06-01


血清肿瘤标志物是指在肿瘤患者的血清中出现的一些特异性或非特异性的生物标志物,可以用于肿瘤的筛查、诊断、疗效评估和预后判断等方面。常用的血清肿瘤标志物包括CEA、CA19-9、CA125、AFP、PSA等。

本标准要求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检测前应了解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等信息,选择合适的标志物进行检测。

2.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结果应结合临床表现和其他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避免单一指标的误诊或漏诊。

4. 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本标准还要求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应进行质量管理,包括以下方面:

1. 检测设备和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测质量。

3. 检测过程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价等。

4. 检测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和存档,确保检测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复查性。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肿瘤的早期筛查、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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