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20 实施时间:2020-07-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对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扩散,本标准制定了重点场所和单位的卫生防护要求。
一、重点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
1.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并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消毒和通风。
2. 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应当加强通风,定期进行消毒,保证乘客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乘客应当佩戴口罩。
3. 学校
学校应当加强师生的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证师生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学生应当佩戴口罩。
4. 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应当加强通风,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顾客应当佩戴口罩。
二、重点单位的卫生防护要求
1. 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员工的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证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
2. 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员工的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证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
相关标准
GB/T 32610-2016 呼吸防护用品
GB/T 19602-2019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T 191-2008 包装标志通用规范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和抽样表的制定
GB/T 14233.1-2008 环境试验 第1部分:通用和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