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T 0013-2017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4-27 实施时间:2017-05-04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为了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本技术规范。

一、平台架构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实现高可用、高并发、高扩展性。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升级性,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需求。

二、功能模块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培训等功能模块。其中,法律咨询模块应提供在线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法律援助模块应提供在线申请、审核、指派、执行等全流程服务;法律服务模块应提供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法律培训模块应提供在线课程、线下培训、考试认证等多种培训方式。

三、数据标准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采用国家标准的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协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平台应具备良好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四、安全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采用多层次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管理规范
GB/T 35274-2017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安全技术规范
GB/T 35275-2017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数据标准
GB/T 35276-2017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GB/T 35277-2017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