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T 0058-2019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11-15 实施时间:2019-11-15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国家制定了《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包括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本标准规定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条件。
2.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4.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服务内容
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等法律援助服务。
2.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资料和法律援助指导。
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服务。

三、服务流程
1.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申请结果。
2.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反馈服务情况,接受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服务质量控制
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2.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接受当事人的评价和监督。

五、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接受当事人的评价和监督。
2.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和意见。

相关标准
GB/T 26735-2011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6736-2011 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GB/T 26737-2011 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
GB/T 26738-2011 法律援助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6739-2011 法律援助服务信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