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T 0038-2021
公证书制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6-21 实施时间:2021-06-21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公证机构作为公证的主体,负责对公证事项进行证明和记录。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的书面证明文件。公证书的制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因此,制定公证书制作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证书的格式要求。公证书应当采用A4纸张,左右边距不小于2.5厘米,上下边距不小于2厘米。公证书应当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书编号、公证事项、公证时间、公证地点、公证机构印章等内容。
2.公证书的内容要求。公证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公证事项,不得有遗漏、误解、歧义等情况。公证书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不得使用含糊、模糊、歧义的词语。
3.公证书的印章要求。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公证机构印章,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机构印章应当清晰、鲜明、不模糊,不得有划痕、变形等情况。
4.公证书的纸张要求。公证书应当使用质量好、色泽均匀、不易褪色的纸张。公证书的纸张应当具有一定的厚度和硬度,不易折叠、破损。
5.公证书的打印和装订要求。公证书应当使用打印机进行打印,打印质量应当清晰、不模糊。公证书应当采用钉装或胶装方式进行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页。
相关标准
GB/T 2659-2000 公证机构分类和代码
GB/T 2658-2017 公证机构管理规范
GB/T 2657-2017 公证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656-2017 公证服务规范
GB/T 2655-2017 公证工作质量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