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T 001.7-1994
中医肛肠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发布时间:1994-06-28 实施时间:1995-01-01


中医肛肠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是根据中医理论和临床实践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病证诊断标准
1. 病因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等,确定病因,如湿热、气滞、血瘀等。
2. 病位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确定病位,如直肠、乙状结肠、结肠等。
3. 病证诊断:根据病因、病位和症状,确定病证,如痔疮、肛裂、直肠息肉等。

二、疗效评估标准
1. 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评估治疗效果,如疼痛、便秘、腹泻等。
2. 根据患者的生活质量、工作能力等,评估治疗效果。
3. 根据复查结果,评估治疗效果。

三、治疗原则
1. 根据病因病位病证,确定治疗原则,如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等。
2. 根据患者的体质、年龄、病情等,确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 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综合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等治疗方法。

四、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中医肛肠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2. 注意患者的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3. 加强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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