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120-2009
牙科学 口腔灯
发布时间:2009-11-25 实施时间:2010-12-01
牙科学口腔灯是牙科诊疗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其主要作用是为医生提供充足的照明,以便于进行口腔检查和治疗。本标准对牙科学口腔灯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1.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致。
2. 分类
牙科学口腔灯按照光源的类型分为白炽灯、卤素灯、LED灯等。
3. 要求
牙科学口腔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光源应稳定,无闪烁;
(2)照明强度应符合牙科学的要求;
(3)灯头应能够自由调节,以便于医生进行操作;
(4)灯头应具有防止烫伤的保护措施;
(5)灯头应具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6)灯头应具有防止眩光的措施;
(7)灯头应具有防止电磁干扰的措施;
(8)灯头应具有防止漏电的措施;
(9)灯头应具有防止爆炸的措施。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牙科学口腔灯的试验方法,包括照度、色温、色彩指数、光束直径、光束深度、光束均匀度、灯头温度、漏电电流、电磁兼容性等试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牙科学口腔灯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YY/T 0466.1-2009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要求和审核规定 第1部分:一般要求
YY/T 0691-2008 医用光源
YY/T 0692-2008 医用光源试验方法
YY/T 0693-2008 医用光源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