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003-1994
钻井液用加重材料采购规定
发布时间:1995-01-18 实施时间:1995-07-01


钻井液是钻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液体,它不仅可以冷却钻头、清洗井眼,还可以稳定井壁、防止井壁塌陷等。而加重材料则是钻井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增加钻井液的密度,提高其在井内的压力,从而达到稳定井壁、防止井壁塌陷的目的。

为了保证钻井液的质量和稳定性,本标准对钻井液用加重材料的采购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加重材料的分类

根据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加重材料分为天然矿物、人工合成材料和有机物三类。

2. 技术要求

加重材料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化学成分稳定,无毒、无害、无放射性污染;

(2)颗粒度分布均匀,不得有大块、小块、粉末等不合格现象;

(3)密度稳定,不受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

(4)不易吸水、吸油、吸气等。

3. 试验方法

加重材料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包括颗粒度分布、密度、吸水率、吸油率等指标的检测。

4. 包装和运输

加重材料应采用防潮、防水、防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水、防震、防晒等。

5. 质量证明

加重材料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结果等信息。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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