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中央记录系统是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接收、存储、处理和传输地震数据。本标准规定了中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1. 技术要求
中央记录系统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数据采集:能够采集地震数据,并将其存储在中央记录系统中;
(2)数据处理:能够对采集的地震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滤波、去噪、分析等;
(3)数据传输:能够将处理后的地震数据传输到地面站或其他设备中;
(4)数据存储:能够存储大量的地震数据,并具有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5)系统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恶劣的海上环境下正常工作。
2. 试验方法
中央记录系统应按照以下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1)环境试验:包括温度、湿度、振动、冲击等试验;
(2)功能试验: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试验;
(3)可靠性试验:包括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TTR(平均修复时间)等试验。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中央记录系统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产品上标注相关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标志等。
4. 包装、运输、贮存
中央记录系统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运输和贮存,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相关标准
- SY/T 6736.1-2008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1部分:总则
- SY/T 6736.2-2008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2部分:拖缆系统
- SY/T 6736.4-2008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4部分:地震数据处理系统
- SY/T 6736.5-2008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5部分:地震数据传输系统
- SY/T 6736.6-2008 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6部分:地震数据处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