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0053-2004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发布时间:2004-07-03 实施时间:2004-11-01


一、勘察的基本要求
1. 勘察应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要求,确定勘察的范围和深度。
2. 勘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勘察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3. 勘察应充分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环境因素,以及工程用地、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
4. 勘察应充分了解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材料要求等技术要求。
5. 勘察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二、勘察内容
1. 勘察应包括地质、水文、地形地貌、气象、地震等自然环境因素的调查和分析。
2. 勘察应包括工程用地、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调查和分析。
3. 勘察应包括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材料要求等技术要求的调查和分析。
4. 勘察应包括工程的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的调查和分析。

三、勘察方法
1. 勘察应采用现场勘察、实验室分析、文献资料调查等方法。
2. 勘察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勘察结果应真实、准确、可靠。
3. 勘察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采用相应的勘察方法和技术手段。

四、勘察报告
1. 勘察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勘察结果。
2. 勘察报告应包括勘察的基本情况、勘察的内容和方法、勘察结果及分析、勘察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3. 勘察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

相关标准
GB 5002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2010 建筑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