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物质,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是用于存放放射源的设施,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1. 贮存库的选址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选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地震活动区、地下水丰富区等敏感区域的地方。贮存库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屏障,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
2. 贮存库的建设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设,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贮存库的结构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 贮存库的设备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防护门、防护窗、防护屏、防护手套、防护衣等。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4. 贮存库的管理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贮存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贮存库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 贮存库的维护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辐射泄漏和污染。
6. 贮存库的监测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和环境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和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众。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技术规范
GB 18872-2002 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设计规范
GB 18873-2002 放射性物质运输标志、标签、标牌和文件
GB 18874-2002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规范
GB 18875-2002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