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2016-01-07 实施时间:2016-06-01


井筒作业是指在矿井、地下工程等井筒内进行的作业活动。由于井筒内环境特殊,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在井筒作业中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选择、存储、运输、使用、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1. 爆炸物品的选择
在井筒作业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同时,应根据井筒内环境的特殊性,选择适合的爆炸物品,确保其安全可靠。

2. 爆炸物品的存储
爆炸物品的存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存储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同时,应对存储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存储环境的安全。

3. 爆炸物品的运输
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运输车辆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同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安全。

4. 爆炸物品的使用
在井筒作业中使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同时,应对使用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环境的安全。

5. 爆炸物品的处理
在井筒作业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造成伤害。同时,应对处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处理环境的安全。

相关标准
- GB 4793.1-2007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一般要求
- GB 12463-2008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防爆型“d”
- GB 12464-2008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 防爆型“e”
- GB 12465-2008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 防爆型“i”
-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