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涉及到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了保证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加强监理工作。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1. 监理组织与管理
监理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监理人员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干扰。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2.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应当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造价超支的问题。
3. 监理报告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的情况。监理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 监理资料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监理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监理意见、监理检查表、监理会议记录等。监理资料应当保存至少10年,以备查阅。
5. 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应当合理、公正、透明,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监理费用的相关资料,接受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标准
- GB 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 GB 50215-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 50216-20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 GB 50217-201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