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298-201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05 实施时间:2017-05-01


钻井废物是指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包括钻井液、钻屑、油污泥、废水等。这些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如果不得当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本标准要求对钻井废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废物性质和来源,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其中,钻井液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等方式减少废物产生量;钻屑可以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油污泥可以通过生物处理、热解等方式进行处理;废水可以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在选择处置设施时,应考虑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同时,应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要求,选择符合标准的处置设施。

本标准还要求在钻井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具体措施包括:在处置设施周围设置防护带,防止废物外泄;对处置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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