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335-2-100:2002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2-10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mains-operated garden blowers, vacuums and blower vacuums
发布时间:2002-09-23 实施时间:


该标准适用于手持式交流电动园艺吹风机、吸尘器和吹风吸尘器,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3kW。这些电器通常用于清理园艺废料、落叶、灰尘等。

该标准规定了这些电器的安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电器的结构和材料必须足够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发生破裂、变形或松动等情况。

2.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触电的措施,例如绝缘、接地等。

3.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过热的措施,例如过热保护器、温度传感器等。

4.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例如安全开关、锁定装置等。

5.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吸入异物的措施,例如过滤器、防护罩等。

6.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噪声和振动的措施,例如减震装置、降噪材料等。

7. 电器必须具有防止火灾的措施,例如防火材料、防火涂料等。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电器的标识、说明书、包装等方面的要求,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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