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249-2-5:2003
Materials for printed boards and other interconnecting structures - Part 2-5: Reinforced base materials, clad and unclad - Brominated epoxide cellulose paper reinforced core/woven E-glass reinforced surfaces laminated sheets of defined flammability (vertical burning test), copper-clad
发布时间:2003-11-12 实施时间:


IEC 61249-2-5:2003标准规定了含溴环氧纤维素纸增强芯层/编织E玻璃纤维增强表面层层压板的定义可燃性(垂直燃烧试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中使用的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

该标准要求样品在垂直燃烧试验中的燃烧速率不得超过50mm/min,燃烧时间不得超过60s。同时,样品在燃烧过程中不得滴落燃烧物,不得产生明火,不得产生有毒气体。

该标准还规定了样品的尺寸和形状,以及试验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和试验设备的要求。试验结果应该记录并报告。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中使用的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的可燃性符合国际标准,从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 IEC 61249-2-1:2003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材料 第2-1部分:定义和一般要求
- IEC 61249-2-2:2003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材料 第2-2部分: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 - 玻璃纤维增强芯层/编织玻璃纤维增强表面层层压板的定义可燃性(垂直燃烧试验)
- IEC 61249-2-3:2003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材料 第2-3部分: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 - 玻璃纤维增强芯层/编织玻璃纤维增强表面层层压板的定义可燃性(水平燃烧试验)
- IEC 61249-2-4:2003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材料 第2-4部分: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 - 玻璃纤维增强芯层/编织玻璃纤维增强表面层层压板的定义可燃性(垂直燃烧试验,薄板)
- IEC 61249-2-6:2003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材料 第2-6部分:增强基材、覆铜板和非覆铜板 - 玻璃纤维增强芯层/编织玻璃纤维增强表面层层压板的定义可燃性(水平燃烧试验,薄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