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079-35-1:2011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35-1: Caplights for use in mines susceptible to firedamp - General requirements - Construction and testing in relation to the risk of explosion
发布时间:2011-05-26 实施时间:


IEC 60079-35-1:2011标准规定了矿用头灯的一般要求,包括构造和测试。该标准适用于用于矿井的矿用头灯,其工作环境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混合物的情况。该标准的目的是确保矿用头灯在使用时不会引起爆炸。

该标准要求矿用头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构造要求:矿用头灯必须具有防爆性能,能够防止火花、电弧或高温表面引起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矿用头灯必须具有防水、防尘、防震和防腐蚀等性能,以确保其在恶劣的矿井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

2. 电气要求:矿用头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要求,包括绝缘、接地、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等。矿用头灯必须具有低电压保护功能,以防止电池过放或过充导致的安全问题。

3. 光学要求:矿用头灯必须具有足够的亮度和照射距离,以确保在矿井中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的环境。矿用头灯必须具有可调节的光束角度和光强度,以适应不同的使用场景。

4. 机械要求:矿用头灯必须具有足够的耐用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在矿井中能够长时间稳定工作。矿用头灯必须具有易于操作和维护的设计,以方便用户使用和维护。

5. 标识要求:矿用头灯必须标明防爆等级、电气安全等级、光学性能等级和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

IEC 60079-35-1:2011标准还规定了矿用头灯的测试要求,包括防爆性能测试、电气安全测试、光学性能测试和机械性能测试等。测试要求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以确保矿用头灯在使用时不会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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