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695-11-3:2012
Fire hazard testing - Part 11-3: Test flames - 500 W flames - Apparatus and confirmational test methods
发布时间:2012-08-13 实施时间:
IEC 60695-11-3:2012标准规定了测试火焰的设备和确认测试方法,用于评估材料、产品或设备的火灾危险性。该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家具、纺织品、塑料、橡胶、涂料、涂层、绝缘材料、电缆、线路、电器、照明设备等。
该标准要求使用500W的测试火焰进行测试。测试火焰的设备包括燃烧器、燃料供应系统、点火系统、控制系统等。测试火焰的燃料为液化石油气或丙烷,燃烧器的口径为9.5mm,燃烧器的高度为100mm。测试火焰的时间为15秒。
在进行测试之前,需要进行确认测试,以确保测试火焰符合标准要求。确认测试包括燃烧器的校准、燃料的校准、点火系统的校准等。确认测试的结果需要记录下来,并在测试报告中进行说明。
测试火焰的应用范围包括评估材料、产品或设备的火灾危险性,评估材料、产品或设备的燃烧性能等。测试结果可以用于制定产品标准、安全标准、建筑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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