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598-2-4:2017 RLV
Luminaires - Part 2-4: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发布时间:2017-04-21 实施时间:
IEC 60598-2-4:2017 RLV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性能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照明器具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其中,电气安全是最重要的一项要求,要求照明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电气安全标准,如欧洲的EN 60598-1标准、美国的UL 153标准等。此外,照明器具还必须具备防水、防尘、防腐蚀等特殊的安全性能,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
2. 可靠性能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便携式照明器具的可靠性能要求,包括使用寿命、耐震性、耐热性、耐寒性等方面。其中,使用寿命是最重要的一项要求,要求照明器具必须具备足够的使用寿命,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或损坏。此外,照明器具还必须具备足够的耐震性、耐热性、耐寒性等特殊的可靠性能,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
3. 其他要求
除了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要求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其他一些要求,如照明器具的外观、尺寸、重量、标志等方面。其中,照明器具的标志是最重要的一项要求,要求照明器具必须标注清楚生产厂家、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率、防护等级等信息,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照明器具。
相关标准
- IEC 60598-1:2014 RLV——照明器具的一般要求和试验
- IEC 60598-2-1:1987 RLV——便携式照明器具的特殊要求
- IEC 60598-2-2:2012 RLV——浴室照明器具的特殊要求
- IEC 60598-2-3:2002 RLV——手持式照明器具的特殊要求
- IEC 60598-2-5:2015 RLV——台灯和类似照明器具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