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598-2-1:1979/AMD1:1987
Amendment 1 - Luminaire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Section One: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发布时间:1987-01-01 实施时间:


IEC 60598-2-1:1979/AMD1:1987修订版是一份关于固定通用照明灯具的特殊要求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固定通用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能、电气性能、机械性能、防护等级、耐火性能、电磁兼容性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室内和室外的固定通用照明灯具,包括灯座、灯罩、灯泡和其他配件。

该标准要求固定通用照明灯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性能:灯具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安全标准,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2. 电气性能:灯具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电气标准,以确保电气安全和性能。

3. 机械性能:灯具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机械故障。

4. 防护等级:灯具必须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以确保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仍能正常工作。

5. 耐火性能:灯具必须具有足够的耐火性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加剧火势。

6. 电磁兼容性:灯具必须具有足够的电磁兼容性,以确保在电磁干扰的环境下不会发生故障。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灯具的标志、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灯具。

相关标准
- IEC 60598-1:2014——灯具的一般要求和试验
- IEC 60598-2-2:1998——固定特殊用途灯具的特殊要求
- IEC 60598-2-3:2002——固定灯具的特殊要求:舞台灯具
- IEC 60598-2-4:1997——固定灯具的特殊要求:浴室灯具
- IEC 60598-2-5:1998——固定灯具的特殊要求:照明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