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800-2:1998是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的通用要求标准之一,主要规定了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的额定规格。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包括电机、变频器、控制器、传感器等组成的系统。
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是一种能够控制电机转速和输出功率的电力驱动系统,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家用电器等领域。该系统由电机、变频器、控制器、传感器等组成,能够实现电机转速的无级调节,从而满足不同负载下的工作要求。
IEC 61800-2:1998规定了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的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输出功率、额定电流、额定效率等参数。其中,额定电压是指系统的额定电源电压,通常为220V或380V;额定频率是指系统的额定输出频率,通常为50Hz或60Hz;额定输出功率是指系统的额定输出功率,通常以千瓦为单位;额定电流是指系统的额定输出电流,通常以安培为单位;额定效率是指系统的额定效率,通常为90%以上。
除了以上参数外,IEC 61800-2:1998还规定了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的环境条件、安装要求、运行要求等。其中,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海拔高度等因素,要求系统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都能正常工作;安装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装方式、接线方式等,要求系统安装牢固、接线正确;运行要求包括启动、停止、调速等方面,要求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
总之,IEC 61800-2:1998是低压可调频交流电力驱动系统的重要标准之一,规定了系统的额定规格和运行要求,对于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 IEC 61800-1:2014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IEC 61800-3:2004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 - 第3部分:EMC要求和试验
- IEC 61800-4:2004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 - 第4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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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EC 61800-5-2:2016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 - 第5-2部分:安全要求 - 功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