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079-29-1:2007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29-1: Gas detector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of detectors for flammable gases
发布时间:2007-08-09 实施时间:


IEC 60079-29-1:2007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性能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灵敏度: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能够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检测到可燃气体的最小浓度。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灵敏度要求。

2. 响应时间: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在检测到可燃气体后尽快发出警报。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响应时间要求。

3. 稳定性: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在长时间使用后仍能保持稳定的性能。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稳定性要求。

4. 抗干扰能力: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能够抵抗来自其他气体或环境因素的干扰。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抗干扰能力要求。

5. 可靠性: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能够在长时间使用后仍能保持可靠的性能。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可靠性要求。

6. 安全性: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该能够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安全地使用。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安全性要求。

除了上述性能要求外,IEC 60079-29-1:2007还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标志、标签和说明书要求,以及检测器的校准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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