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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344.1-2010《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1部分:剑》是我国针对击剑器材制定的标准之一,主要规定了击剑比赛和训练中使用的剑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参加击剑比赛和训练的人员和组织。
根据本标准,剑分为佩剑、花剑和重剑三种类型。佩剑是用于佩戴的剑,花剑是用于花剑比赛的剑,重剑是用于重剑比赛的剑。剑的尺寸、重量、材料、表面处理、装配、标志和检验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剑的尺寸方面,佩剑的总长不得超过110厘米,剑身长度不得超过90厘米,剑身宽度不得超过1.5厘米。花剑的总长不得超过110厘米,剑身长度不得超过90厘米,剑身宽度不得超过1.5厘米。重剑的总长不得超过105厘米,剑身长度不得超过88厘米,剑身宽度不得超过2.5厘米。
剑的重量方面,佩剑的重量不得超过500克,花剑的重量不得超过500克,重剑的重量不得超过770克。
剑的材料方面,剑的剑身和剑柄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制作,剑身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韧性,剑柄应具有一定的抓握性和防滑性。
剑的表面处理方面,剑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和突起,不得有明显的凹凸不平和瑕疵。
剑的装配方面,剑的剑身和剑柄应牢固连接,剑柄应具有一定的防滑性和抓握性,剑身和剑柄之间应无松动。
剑的标志方面,剑应标明制造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维护。
剑的检验方面,剑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剑的尺寸、重量、材料、表面处理、装配等方面,以确保剑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6344.2-2010 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2部分:面罩
GB/T 26344.3-2010 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3部分:手套
GB/T 26344.4-2010 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4部分:护胸器
GB/T 26344.5-2010 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5部分:护腿器
GB/T 26344.6-2010 击剑器材使用要求 第6部分:电子计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