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用费额显示器是指用于公路收费站、停车场等场所,显示车辆通行费用、停车费用等费用额度的电子显示器。该标准适用于公路收费用费额显示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一、技术要求
1. 外观要求:显示器外观应美观、整洁,无明显划痕、变形、裂纹等缺陷。
2. 显示要求:显示器应能够清晰、准确地显示车辆通行费用、停车费用等费用额度。
3. 亮度要求:显示器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 色彩要求:显示器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 可靠性要求:显示器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抗震性能和防水性能。
6. 电源要求:显示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7. 工作环境要求:显示器应能够在-40℃~+70℃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二、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检查显示器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显示检验:检查显示器是否能够清晰、准确地显示车辆通行费用、停车费用等费用额度。
3. 亮度检验:使用亮度计检测显示器亮度是否符合要求。
4. 色彩检验:使用色差仪检测显示器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5. 可靠性检验:使用振动台、水淋试验等方法检测显示器的抗干扰能力、抗震性能和防水性能。
6. 电源检验:使用电源测试仪检测显示器的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7. 工作环境检验:将显示器放置在-40℃~+70℃的环境下,检测其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三、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显示器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包装:显示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运输:显示器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振动、碰撞等影响,以保证产品质量。
4. 贮存:显示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冷度试验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热度试验
GB/T 2423.10-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Fh:盐雾试验
GB/T 2423.17-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Kb:防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