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污泥是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等处理污水后产生的含有有机物、营养元素和微量元素的固体废弃物。农用污泥的安全利用对于保障土壤和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农用污泥的利用,保障农用污泥的安全性,GB 4284-2018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应运而生。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等处理污水后产生的农用污泥,以及从事农用污泥处理、利用和监管的单位和个人。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列出了与农用污泥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实施。
3. 污染物限量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污泥中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核素等污染物的限量要求。其中,重金属包括铅、镉、汞、铬、铜、锌、镍、钴、锰、铁、铝、钙、钾、钠等15种元素;有机物包括总有机碳、总氮、总磷等指标;放射性核素包括钍、铀、钚等元素。限量要求的具体数值详见标准。
4. 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污泥中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核素等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污泥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农用污泥应标明污染物含量和来源,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运输和储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 安全性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污泥的安全性评价要求。农用污泥的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对土壤、农作物、地下水、大气等环境的影响评价和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价。
相关标准
GB 5085.3-2007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与处置 第3部分:农用污泥处理与处置
GB 18599-2001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与利用技术规范
GB 18918-2002 工业废水污泥处置与利用技术规范
GB 3838-200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2018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风险管控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