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95.8-2010
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6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
发布时间:2010-11-10 实施时间:2011-09-01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是指在这些场所中,人员的活动受到限制,且场所内的导电部分可能与人员接触,从而产生电击危险。这些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井下、船舶、飞机、地铁、电梯、锅炉、发电机、变电站、电缆隧道、矿山、化工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中使用的低压电气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工具、照明设备、电动机、控制设备、电缆、插头插座等。
在选择电气装置时,应考虑场所的特殊要求,如防爆、防水、防尘等。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应采用防护措施,避免电气装置与可导电部分接触等。电气装置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应定期检查电气装置的绝缘性能,避免电气装置的过载和短路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在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中使用电气装置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装置,应避免电气装置与可导电部分接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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