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624.2-2006
色漆和清漆 快速变形(耐冲击性)试验 第2部分:落锤试验(小面积冲头)
发布时间:2006-09-01 实施时间:2007-02-01
落锤试验是一种常用的测试方法,用于评定色漆和清漆的快速变形(耐冲击性)。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小面积冲头进行落锤试验的方法。
试样应该在试验前进行充分干燥,并且应该在试验室中进行至少4小时的恒温恒湿处理。试样应该在试验前进行充分混合,并且应该在试验室中进行至少4小时的恒温恒湿处理。
试验时,应该使用一个质量为1kg的落锤,落锤高度为50cm。落锤应该垂直于试样表面落下,冲头的直径应该为5mm。试验时应该进行3次试验,每次试验应该在试样的不同位置进行。
试验后,应该检查试样的表面是否有裂纹、剥落或其他变形。如果试样表面有任何变形,则试验失败。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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