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漆树(Toxicodron vernicifluum (Stokes) F.A. Barkley)中采集的生漆。
2. 分类
生漆按照颜色分为红漆、黑漆、黄漆、白漆、绿漆、紫漆等。
3. 质量要求
3.1 外观质量
生漆应为均匀的液态或半固态,不得有明显的沉淀、杂质和异味。
3.2 水分含量
生漆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0%。
3.3 油分含量
生漆的油分含量不得超过5%。
3.4 酸值
生漆的酸值不得超过10mgKOH/g。
3.5 硬度
生漆的硬度应符合下表:
| 级别 | 硬度 |
| ---- | ---- |
| 一级 | ≥ 0.5 |
| 二级 | ≥ 0.4 |
| 三级 | ≥ 0.3 |
3.6 溶解性
生漆应能在丙酮、乙醇、二甲苯等溶剂中溶解。
4. 检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将生漆倒入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观察是否有沉淀、杂质和异味。
4.2 水分含量检验
将生漆样品放入烘箱中,温度为105℃,烘干至恒重,称取样品质量,计算水分含量。
4.3 油分含量检验
将生漆样品放入烘箱中,温度为105℃,烘干至恒重,称取样品质量,计算油分含量。
4.4 酸值检验
将生漆样品溶解在丙酮中,加入酚酞指示剂,用0.1mol/L的氢氧化钾溶液滴定至颜色变为淡红色,计算酸值。
4.5 硬度检验
将生漆样品倒入玻璃容器中,用铁针在表面划一条直线,用硬度计测量划痕的长度,计算硬度。
4.6 溶解性检验
将生漆样品分别放入丙酮、乙醇、二甲苯中,观察是否能溶解。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生漆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漆名称、颜色、质量等级、净含量等信息。
5.2 包装
生漆应采用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 运输
生漆应采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5.4 贮存
生漆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4704-2008 漆树种子
GB/T 14705-2008 漆器
GB/T 14706-2008 漆器涂料
GB/T 14707-2008 漆器修补材料
GB/T 14708-2008 漆器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