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03-2009
染料中间体 产品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通则
发布时间:2009-06-02 实施时间:2010-02-01
一、标志和标签
1. 标志和标签应当清晰、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应当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标志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误导消费者或者给消费者造成误解。
3. 标志和标签应当采用耐久性好、不易褪色、不易磨损的材料制作,以确保标志和标签的可读性和可识别性。
二、包装
1. 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2. 包装应当符合产品的性质和特点,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包装应当采用耐久性好、不易破损、不易变形、不易渗漏的材料制作,以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三、运输
1. 运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2. 运输应当符合产品的性质和特点,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运输应当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以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贮存
1. 贮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2. 贮存应当符合产品的性质和特点,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贮存应当采用适当的贮存条件和设备,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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