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发布时间:2009-06-02 实施时间:2010-02-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色漆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气相色谱法。

二、引用标准
GB/T 16157 涂料和清漆的分类和标志
GB/T 17519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限制及其检测方法
GB/T 18204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9596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热解吸收法
GB/T 23987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三、术语和定义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在标准条件下,其饱和蒸汽压大于0.01kPa,且在大气中能够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3.2 标准条件
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

3.3 标准样品
经过搅拌均匀的、符合GB/T 16157规定的涂料或清漆。

3.4 标准溶液
用标准样品配制的含有一定浓度的溶液。

3.5 标准曲线
用标准溶液制备的一系列浓度不同的溶液,通过气相色谱法测定其峰面积,绘制出的峰面积与浓度之间的关系曲线。

3.6 样品溶液
将标准样品加入适量的溶剂中,经过搅拌均匀后得到的溶液。

3.7 样品曲线
用样品溶液制备的一系列浓度不同的溶液,通过气相色谱法测定其峰面积,绘制出的峰面积与浓度之间的关系曲线。

四、仪器和设备
4.1 气相色谱仪
4.2 色谱柱
4.3 气源
4.4 注射器
4.5 恒温器
4.6 称量器
4.7 搅拌器

五、试验步骤
5.1 标准曲线的制备
5.2 样品溶液的制备
5.3 样品的测定
5.4 数据处理

六、结果的表示
6.1 报告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所用的标准曲线和样品曲线。
6.2 报告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所用的涂料或清漆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6.3 报告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测定的VOC种类和含量。

七、精密度和准确度
7.1 精密度
7.2 准确度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标准样品的制备
8.2 标准曲线的制备
8.3 样品溶液的制备
8.4 样品的测定
8.5 质量控制

九、标准的使用限制
本标准仅适用于测定色漆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气相色谱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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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96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热解吸收法
GB/T 23987 涂料和清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