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807-1988
塑料镜面光泽试验方法
发布时间:1988-02-13 实施时间:1988-07-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塑料制品表面镜面光泽的试验方法。
二、方法
2.1 仪器
使用光泽度计进行测量。
2.2 样品制备
样品应在室温下放置至少2小时,以达到平衡状态。样品表面应清洁干净,无划痕、污渍等。
2.3 测量
将样品放置于光泽度计上,按照仪器说明进行测量。每个样品应测量三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2.4 计算
将测得的光泽度值乘以10,即为样品的镜面光泽值。
三、结果表示
结果应以镜面光泽值表示,单位为GU(Gloss Units)。
四、注意事项
4.1 样品制备
样品表面应清洁干净,无划痕、污渍等。
4.2 测量
测量时应避免光源和检测器的干扰,保持仪器的稳定性。
4.3 仪器校准
光泽度计应定期进行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相关标准
- GB/T 2918-1998 塑料制品试样的制备
- GB/T 1033.1-2008 塑料试验——第1部分:一般原则
- GB/T 1040.1-2006 塑料试验——第1部分:试验条件和试样制备
- GB/T 16578-2013 塑料制品表面缺陷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