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发布时间:2008-09-18 实施时间:2009-09-01


胶粘剂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材料,但是其中可能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GB 18583-2008规定了胶粘剂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胶粘剂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乙烯、三氯乙烯、苯并芘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其中,苯的限量为0.05mg/m³,甲苯的限量为0.5mg/m³,二甲苯的限量为0.5mg/m³,乙苯的限量为0.5mg/m³,氯乙烯的限量为0.5mg/m³,三氯乙烯的限量为0.5mg/m³,苯并芘的限量为0.005mg/m³。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限量要求。VOCs是指在室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一定的危害。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胶粘剂中VOCs的限量要求,如水性胶粘剂中VOCs的限量为50g/L,溶剂型胶粘剂中VOCs的限量为750g/L,热熔胶中VOCs的限量为50g/kg,反应型胶粘剂中VOCs的限量为250g/L。

GB 18583-2008的实施,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促进了胶粘剂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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