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211-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过滤漏斗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玻璃仪器过滤漏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单)或修正单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通过引用本标准的方式,引用标准的各版本对于本标准的修订单和修正单仍然适用。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10-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试管
GB/T 28212-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
GB/T 28213-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烧杯
GB/T 28214-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容量瓶

三、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28210-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 试管》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四、技术要求
4.1 材料
过滤漏斗应采用耐热玻璃制造,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15037的规定。

4.2 外形和尺寸
过滤漏斗的外形和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4.3 其他要求
过滤漏斗的漏斗口应平整,无毛刺、裂纹和其他缺陷。

五、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对过滤漏斗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4.3的规定。

5.2 尺寸检查
对过滤漏斗进行尺寸检查,应符合4.2的规定。

5.3 耐热性试验
将过滤漏斗放入温度为(300±10)℃的炉中,在(30±2)min内升温至(300±10)℃,保温(30±2)min,然后取出,放置在室温下,观察其外观和尺寸变化,应符合4.1和4.2的规定。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过滤漏斗应在其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规格型号;
c) 数量;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6.2 包装
过滤漏斗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正常运输、贮存条件下不受损坏。

6.3 运输
过滤漏斗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

6.4 贮存
过滤漏斗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5037-2006 硼硅酸盐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10-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试管
GB/T 28212-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
GB/T 28213-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烧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