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09-2012
木材储存保管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7-01


木材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和工业原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和工业产品的质量。为了保证木材的质量,必须采取适当的储存和保管措施。本标准规定了木材储存保管的要求和技术措施,以确保木材质量,防止木材腐朽、变形、开裂、虫害等损害,保证木材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木材的储存和保管,包括原木、锯材、胶合板、木质制品等。

2. 储存环境
2.1 温度和湿度
储存木材的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一般来说,木材的储存温度应在5℃~30℃之间,相对湿度应在50%~70%之间。对于某些特殊的木材,如某些热带木材,其储存温度和湿度应根据其特性进行调整。

2.2 通风
储存木材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证空气流通,防止木材受潮、发霉等。

2.3 光照
储存木材的场所应避免阳光直射,以免木材表面出现龟裂、变色等现象。

3. 储存设施
3.1 堆码
储存木材时应采用堆码方式,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5米,堆码间距应留有通风隙缝。

3.2 防潮
储存木材的场所应具备防潮措施,如铺设防潮垫、安装防潮设备等。

3.3 防火
储存木材的场所应具备防火措施,如安装灭火器、设置消防通道等。

4. 木材保管
4.1 检查
储存木材时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防虫
储存木材的场所应具备防虫措施,如喷洒杀虫剂、设置粘虫板等。

4.3 防腐
对于需要长期储存的木材,应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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