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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是指用于透水沥青路面的钢渣,其主要成分为钙、硅、铝、镁等元素,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和强度,可有效提高路面的透水性能和承载能力。本标准适用于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的生产、供应和使用。
一、分类和要求
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按照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分为两类:普通钢渣和改性钢渣。普通钢渣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钢渣中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得超过10%;
2. 钢渣中游离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5%;
3. 钢渣中游离氧化铝含量不得超过5%;
4. 钢渣中游离氧化铁含量不得超过10%;
5. 钢渣中游离氧化硅含量不得超过50%;
6. 钢渣中游离氧化钾、钠含量不得超过5%。
改性钢渣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钢渣中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得超过5%;
2. 钢渣中游离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3%;
3. 钢渣中游离氧化铝含量不得超过3%;
4. 钢渣中游离氧化铁含量不得超过5%;
5. 钢渣中游离氧化硅含量不得超过40%;
6. 钢渣中游离氧化钾、钠含量不得超过3%。
二、试验方法
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的试验方法包括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透水性能测试等。其中,化学成分分析应采用国家标准GB/T 223.5-200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五部分:钙、镁、铝、铁、锰、钾、钠、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等标准。
三、检验规则
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的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应当进行处理或者退货。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应当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并采用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方式进行贮存和运输。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受潮、受热、受冻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T 223.5-200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五部分:钙、镁、铝、铁、锰、钾、钠、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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