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090-2012
电池废料的取样方法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10-01


电池废料是指已经使用过的电池,包括干电池、充电电池、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电池废料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对电池废料进行分析测试时,必须采用正确的取样方法,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废料的取样,旨在规范电池废料取样的方法和质量控制,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标准的实施可以用于电池废料的质量控制、分析测试等领域。

取样原则
1. 取样应代表被取样物的整体特征。
2. 取样应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3. 取样应避免污染和损失。
4. 取样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取样方法
1. 电池废料的取样应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进行。
2. 取样前应将电池废料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取样。
3. 取样时应使用干净的工具,避免污染。
4. 取样时应避免损失,尽量保持取样量的完整性。
5. 取样时应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如手指触摸等。

取样量
1. 取样量应根据被取样物的特性和分析测试的要求确定。
2. 取样量应足够代表被取样物的整体特征。
3. 取样量应尽量保持一致性,避免因取样量不同而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取样容器
1. 取样容器应干净、无污染、无异味。
2. 取样容器应符合分析测试的要求,如不锈钢容器、玻璃容器等。
3. 取样容器应标明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人员等信息。

取样时的注意事项
1. 取样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清洗工具、准备取样容器等。
2. 取样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3. 取样时应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如手指触摸等。
4. 取样后应及时将取样容器密封,避免污染和损失。

相关标准
- GB/T 16157-2012 电池废料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
- GB/T 18287-2013 锂离子电池组和系统的安全要求
- GB/T 22088-2008 镍氢电池组和系统的安全要求
- GB/T 7401-2008 铅酸蓄电池组和系统的安全要求
- GB/T 8897.4-2008 干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